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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尋求合作的同時,必須意識到商業秘密風險的存在?!?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于春博 北京宣言律師事務所
前言
在當今全球化的經濟環境中,企業之間的分工與合作日趨緊密與活躍。合作伙伴之間的商業秘密管理,凸顯出日趨重要的作用。本文從案例出發,分析來自合作伙伴的商業秘密風險及應對,為企業間的誠實守信、合作共贏保駕護航。
在當今全球化的經濟環境中,企業之間的分工與合作日趨緊密與活躍。隨著合作的深入,商業秘密的保護問題日益凸顯。商業秘密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獲取優勢的關鍵要素,一旦泄露,不僅可能導致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下降,甚至可能引發企業的破產。顯然,合作會帶來接觸商業秘密的可能,以及商業秘密泄露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商業合作時,必須高度重視商業秘密的保護,并采取有效措施來防范商業秘密風險。
一、典型案例分析
2022年度深圳法院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之四:深圳花兒綻放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盤興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是合作伙伴違反保密義務的典型案例[1]。在案例的一審中認定了以下基本事實,二審判決書予以確認:花兒綻放公司是“有客多”小程序源代碼的權利人,盤興公司與花綻放公司簽訂了《花兒綻放源代碼使用許可合同》,約定盤興公司可以獲取涉案軟件源代碼。然而,在取得源代碼后,盤興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保密義務,將源代碼披露在公共網站上,使其成為了開源軟件。
花兒綻放公司研發該小程序付出了數百萬成本,小程序的收入也非??捎^,商業秘密的泄露給造成了花兒綻放公司極大的損失。以下為花兒綻放公司主張的成本及損失情況: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記載:“花兒綻放有客多軟件”項目投入金額為3595635.74元?;▋壕`放公司提交的有客多產品收款統計表顯示,其商業秘密泄露后,該產品總收入持續下降,從高峰時期的半年近350萬下降到半年108萬左右。一審法院綜合考慮了小程序生命周期等因素,支持了花兒綻放公司的部分主張,認定侵權成立,判決盤興公司賠償花兒綻放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500萬元。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在日常商業活動中,誰都有可能“遇人不淑”,因此必須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來保護商業秘密,并且在侵權發生后進行得當的應對,顯得尤為重要。反之,則必然承擔不利的后果。
在西安航天華威化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威公司)、揚州永鋒工業設備安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峰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一案中[2],華威公司主張:涉案設備的制造圖紙系華威公司技術的核心秘密,Z某某、被告Y某某、被告S某某將華威公司核心機密泄露給永峰公司,導致相關機密泄密。永峰公司因此能夠生產制造涉案設備,并且銷售給華威公司的老客戶,搶占了華威公司的市場份額。而永鋒公司辯稱,華威公司主張的27張圖紙已經被其他第三人或使用場所公開,不具備秘密性,不構成商業秘密構成要件。永鋒公司的產品具有合法來源,永鋒公司和案外人玉鋒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是長期合作關系,按照玉鋒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定做要求和協議接受了訂單,并且在玉峰公司測繪了設備,因此永鋒公司沒有侵權行為。
在案件審理中,二審法院組織華威公司與永鋒公司共同前往案外人玉鋒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該公司結晶糖醇車間主任G某某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后表示:2017年4月26日-30日,華威公司陸續將4套設備運至玉鋒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玉鋒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向該車間主任G某某匯報永鋒公司對華威公司的設備進行了測繪。
最終,二審法院認為:第一,華威公司對主張技術秘密的27張圖紙采取了保密措施,該27張圖紙記載的技術信息并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夠為原告帶來經濟利益,符合商業秘密的法定條件。華威公司所主張的技術秘密成立。第二,華威公司主張S某某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案涉商業秘密后,披露給永鋒公司,但沒有提交相應的證據。永鋒公司主張其通過公開信息,結合對原告產品的測繪、分析,自行設計了被控侵權產品,提交了證據予以證明。華威公司主張被告侵犯商業秘密依據不足,不予支持。
以上案例中,永峰公司具體如何獲知華威公司的商業秘密,存在爭議。但是,法院認定了華威公司主張的技術秘密成立,也認定了其技術秘密泄露的事實。而最終法院沒有支持華威公司有關侵權的主張,從反面體現了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來保護商業秘密,并且在侵權發生后進行得當的應對的重要性。
二、合作中可能面臨的商業秘密風險
以上案例揭示了合作中商業秘密的披露風險,即合作伙伴可能會在合作過程中無意中或有意地泄露商業秘密。合作伙伴企業、合作企業內部的員工,也可能是與合作伙伴有業務往來的其他公司或個人,他們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包括經濟誘惑、職業操守缺失、法律法規意識淡薄等,而選擇泄露商業秘密。這種風險是無法完全避免的,企業只能通過加強內部管理和合同約束,并在風險發生時積極應對,盡可能地降低這種風險。
除去泄露風險以外,合作中商業秘密的風險還可能包括多種形式,例如:竊取風險,即競爭對手可能會通過不正當手段竊取企業的商業秘密。尤其是競爭對手與商業秘密的持有者與同一個合作伙伴合作時,相互之間的參考、借鑒是不可避免的。不應當否認,同行之間的參考、借鑒是有利于行業發展的好事,但是參考、借鑒的行為必須控制在合法的范圍內。對于參考、借鑒者,不能竊取他人的商業秘密,否則涉嫌違法犯罪。而每個企業都應對采取合理、多樣化的知識產權保護手段,避免本企業的知識產權被合法的“參考、借鑒”成為了他人的財富。
還可能存在不當使用風險,合作伙伴可能會利用其地位和權限,獲取其他合作伙伴的商業秘密,然后為了謀求自己的利益不正當的使用。在合作伙伴具有優勢地位時,商業秘密的持有者往往處于維權不能的境地。同時,在合作過程中,可能隨時面對政策法規的調整、市場競爭的加劇、技術的更新換代等變化,合作雙方需要有足夠的靈活性和應變能力,始終保證商業秘密處于合理使用的狀態。
商業秘密的保護依據法律的規定,必然可能帶來法律糾紛風險。如果企業沒有采取足夠的保護措施,可能會導致商業秘密被侵權,從而引發法律糾紛。某些情況下,商業秘密侵權糾紛的產生,不僅可能導致原始企業的經濟損失,還可能破壞其聲譽和品牌價值。
以上僅舉例說明,來自合作伙伴的商業秘密風險的幾種常見類型,而實踐中的案例往往提現出更多風險類型,或者同時存在幾種類型的交叉。
三、防范措施
針對以上風險,企業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來有效防范商業秘密泄露。首先需要明確商業秘密的定義及重要性。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和技術優勢的保密信息。在合作中,企業需要認識到商業秘密的重要性,制定嚴格的保密制度,明確保密信息范圍,加強對員工和合作伙伴的保密教育。
其次,合理限制信息知悉范圍。在合作過程中,企業應根據業務需要,嚴格控制商業秘密的知悉范圍。只有必要的人員才能接觸商業秘密,且需經過嚴格的授權和監管,對于敏感信息,應實施訪問控制。此外,企業還需建立保密制度,對商業秘密的保存、使用、傳播等環節進行規范,確保商業秘密的安全性。
第三,簽署保密協議。在合作開始之前,企業應與合作伙伴簽署保密協議。協議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保密信息進行詳細規定。同時,保密協議應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以確保在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后商業秘密的安全性。尤其需要關注的是,合作雙方之間的數據發放環節,對于涉密得數據發放,應當建立嚴格、規范的審批、留檔制度。
第四,定期進行保密培訓。企業應定期對參與合作的員工和合作伙伴進行保密培訓,提高其對商業秘密的保護意識和技能。培訓內容可包括保密制度、保密技術、應急響應等,以提高員工和合作伙伴在面對商業秘密泄露時的應對能力。
最后,應當建立快速、有效的響應機制。企業應建立完善的響應機制,對商業秘密的保存、使用和傳播過程進行實時監控。一旦發現商業秘密泄露或其他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以減少損失。
四、總結
總之,商業秘密是企業的核心資產之一,其保護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企業在尋求合作的同時,必須意識到商業秘密風險的存在。通過采取適當的風險管理策略,企業可以顯著降低這些風險,并確保其商業秘密的安全。與此同時,對于任何合作,企業都應保持警惕,并時刻關注新的保密技術和策略,以便應對不斷變化的商業環境和威脅。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終2298號民事判決書。
[2]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終9號民事判決書。
(原標題:淺談合作伙伴侵犯商業秘密的風險應對)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于春博 北京宣言律師事務所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IP洞察》:于春博|淺談合作伙伴侵犯商業秘密的風險應對(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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