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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警告處分!代理機構及企業違反專利預審行為管理規定被通報
IPRdaily消息:近日,一代理機構及企業在“一種防止軸承尼龍保持器壓裝破損的裝置”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過程中,專利正式申請文本與預審合格文本不一致。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現予以警告處分。
近期,北京君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寧波東煌軸承有限公司在預審合格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申請的過程中,未按要求提交預審合格后的申請文件,根據《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關于規范專利預審申請行為的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的規定,我中心現予以警告處分。若再次違反,將暫停其預審服務請求資格或預審案件代理服務資格三到六個月;累計違反三次及以上或情節特別嚴重的,將停止其預審服務請求資格或預審案件代理服務資格一年到三年。
來源:中國寧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予以警告處分!代理機構及企業違反專利預審行為管理規定被通報(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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